40岁女子相亲第一天见面遭男方强奸

2013年01月05日17:34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徐州1月5日电 (李东艳 徐欣) 40多岁的张岚怎么也没想到经人介绍自己在与一男子相亲见面的第一天,竟被该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了。5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强奸罪判处强奸张岚的被告人韩军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韩军家住江苏新沂某镇,生活虽然不用愁,可近40了仍没有成家。为解决自己的“头等大事”,他便四处托人帮自己介绍对象。2011年7月初的一天,“贵人”终于出现了,另一个村庄的蔡伟告诉韩军,可以为他介绍个女的相亲见面。突然撞到桃花运,韩军自是喜不自禁。而蔡伟口中所说的见面对象就是40岁露头的张岚,由于是单身,张岚也一直想找个伴,听说韩军家里有楼房,于是就答应了与韩军见面。

  同年7月6日上午,韩军与张岚在蔡伟家中见了面。之后,经蔡伟安排,韩军二人到东面一间房屋聊天,不料进屋后还没寒暄上几句话,韩军就开始动手动脚起来。“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张岚随即予以了反抗,并恼怒的欲离开蔡伟家。见张岚要求离开,韩军称其就住在附近不远,可以带张岚去家里看看。就在张岚犹豫间,蔡伟也劝其不妨去看个究竟。一想自己本身也没什么事,又是大白天,就没多想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韩军驾驶着摩托车载着张岚离开,当行至新沂市某个小树木坡地处时,见四下无人,韩军停下车子,要求与张岚发生性关系,遭到张岚拒绝。此时,韩军已经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他谎称自己哥哥是社会流氓,让张岚小心为好,就在张岚害怕间强行将其奸污。

  事后,张岚打电话报了警。韩军由于惧怕受到法律制裁,一直潜逃在外,直到2012年8月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军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韩军当庭表示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完)

(原标题:40岁女子“相亲”第一天见面遭男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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